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

七隻狼


這篇「七隻狼」的文章,很對我們幹專利智財這一行的脾胃:講求創新,申請的標的物要有新穎性,換句話說,做出來的事情,就是要「不一樣」!就是要與眾不同!

寫的字,要不一樣。應用的範圍,也要不一樣。

書法也是,如果所有的書法都是用顏柳蘇黃米蔡寫在宣紙上,千篇一律的話,那多無聊 !

我也曾站在舊書攤翻閱所謂當代名家們的作品集,但不到五分鐘就想吐。

倒不完全是字寫得不好,而是那種不能撼動人心的東西,行楷草隸篆都堆在一起,厚厚的一本,看到後來就像廚餘,讓人倒盡胃口。

我的想法是,讓看的人的眼睛吃新鮮可口的東西,是很重要的。   

書法是很活的、很生活化的、很實務的東西,不見得一定得寫在宣紙裱起來掛到牆上。

我也想做一些「不一樣」的事。
 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